各有关单位
第80届中国电子展(2012年10月30日—11月1日,在上海举办),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补贴要求
1、 按附件中申请表的各项要求认真填写。
2、 各种申报资料要齐全,不能缺项、漏项。复印件要清晰。
3、 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合同、发票,三种单据,要分别复印在A4纸上,申报企业的名称必须一致,并分别加盖原始印章(非复印章)。如果付款凭证(或发票),有两张单据,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 银行信息要仔细、认真填写。“银行账户”栏目,要填写全称,如:xx银行xx分行xx支付(分理处、合作社),还要填写银行所在的省、市。
5、 各单位要对资料进审核,对各种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不要向总公司提交申报材料。
6、 各单位将审核后的资料汇总,按顺序排列,并填写《申请补助项目基本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 不要写页码。
7、 《申请补助项目基本情况及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除了要寄纸板外,必须再报一份电子板资料。
8、 申报资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12:00点,过期将无法申报,请各单位留出寄送时间。
凡参加过第80届中国电子展的企业,请及时申请索要申请表,进行补贴的申请。hxh@cead.com.cn
补贴范围
已经参加2012年秋季(第80届)中国电子展的中小商贸企业有条件享受补贴政策。外资企业、港、澳、台企业(含境内办事处、代表处、分支机构等)、上市公司、媒体、网络公司、电子商城、咨询服务企业、检验认证机关和国内大企业等,不在补助范围内。最终补助企业的确定,由中国电子展组委会,根据国家对中小商贸企业认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