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方面努力,关于成都电子展享受补贴的具体方案终于落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针对2012年中国(成都)电子展和2014年中国(成都)电子展的参展补贴发放原则,已经由四川省商务厅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通知中国电子展组委会。
现将发放原则公布如下
一、2012年中国(成都)电子展补贴
1、发放对象,参加2012年中国(成都)电子展并提交申请补贴资料合格的参展企业。
2、发放形式,2014年中国(成都)电子展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组委会返还到各个参展企业的账户内。
3、发放金额,参加2014年中国(成都)电子展的企业第个展位补助1500元,没有参加2014年中国(成都)电子展的企业每个展位补助500元,光地折合9平米计算展位个数。
二、2014中国(成都)电子展补贴
1、发放对象,在成都注册,并在2014年中国(成都)电子展参展的企业。
2、发放形式,未激纳展位费的企业,可直接在展位费中进行冲抵;已激纳展位费的企业,展会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组委会返还到各个参展企业的账户内。
3、发放金额,展位费的50%。(没有享受其它折扣优惠)
以上两个补贴可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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