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信息消费对于稳增长、扩内需,对于经济结构调整以及进一步改善民生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推动信息消费应该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来激发市场的活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徐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减政放权 市场导向
信息消费近几年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谈到信息消费的概念,徐愈认为,从大的概念上说,一方面,信息消费包括居民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购买消费。信息产品包括常用的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平板电脑等;信息服务消费包括居民的数据接入、内容服务、购买软件等。另一方面信息消费是指通过信息平台所提供的消费,包括电子商务等其他相关消费。信息消费整个规模加起来是相当庞大的,2012年达1.72万亿元。预计到2015年,信息消费的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年增速将保持在20%以上,是很可观的。
日前,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谈及《意见》的亮点和特点,徐愈认为主要体现在政策的取向和着力点上。
一是坚持深化改革,强调释放改革的红利。徐愈说,在政策措施上更加注重减政放权,比如在涉及刺激信息消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审批事项上要进行清理评估,最大限度地缩小它的范围;同时要着重缩小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和资质、资格的许可范围。这些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减少、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和经营性壁垒。再比如强调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共享,鼓励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这样可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坚持市场导向,把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发挥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自我调节的作用。徐愈表示,一方面要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消除网络欺诈,打击违法犯罪,通过采取措施来进一步稳定信息消费,扩大信息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立足于内需,加快提高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满足人们更广泛的信息需求。从供给、需求两个方面来激发市场的活力。
徐愈表示,《意见》有三个方面的亮点是非常突出的。一是在需求端,即在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包括推动基础电信运营商增强基础电信的服务能力、实现电信资费的合理降低和透明收费。也包括开展信息消费的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制定各种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
二是在供给端,即在提高信息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方面所采取的措施。针对云计算、大数据、卫星导航等热点不断培育新的服务形态,大力推进数字家庭的示范应用等。
三是完善信息消费的基础和网络环境。包括推动在年内发放4G牌照;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的发展空间,完善互联网支付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等。
拉动增长 改善民生
对于媒体提到《意见》对信息消费的提法和政策是否都是全新的,徐愈表示,这些政策有些是新的,有许多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深化、完善,有些是在进一步加大力度。徐愈说,信息消费从概念上来说比较新,实际从内涵上来看,它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并不完全是一个全新的东西。政策也是一样。
谈到促进信息消费的意义,徐愈说,促进信息消费的意义非常重大。一是促进信息消费对于稳增长、扩内需来说作用巨大。现在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创新性的应用层出不穷,信息消费的热点不断涌现,带动了相关消费的增长。从这个角度看,我们有理由期待它在今后能够发挥更大作用,带动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带动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我们做过测算,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能够拉动国内GDP增长338亿元。
二是促进信息消费对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具有重要意义。徐愈表示,从消费结构升级来看,扩大信息消费对于消费结构升级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从产业结构调整来说,通过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升级,通过信息产业的壮大,能够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还有一点不容忽视的是,促进信息消费也是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是促进信息消费也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民生。徐愈说,教育、医疗和养老以及文化、娱乐和休闲等都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在这些方面通过信息化来提供更好的服务,一方面可以增加大家的消费选择,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资源更公平的配置,同时还能降低行政成本。举例来说,北京市现在推出的主页公共服务平台上有100多项服务,市民通过手机终端可以轻松获得交通、住房、医疗、文化、旅游等相关服务和信息。还有在保障民生方面,促进信息消费对于扩大就业也非常重要,能够提供很多就业岗位来缓解结构性的失业矛盾。
维护权益 保障安全
信息消费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很多信息安全方面的挑战。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市场不规范的问题、网络和信息安全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和消费行为。徐愈说,这次出台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解决这些问题。
第一方面是提高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安全保障。这些措施包括依法加强信息产品的检测和认证,支持企业开发更多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产品,也包括支持建立第三方的检测和评估机制。
第二方面是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最近工信部相继公布了两个规定,一个是互联网和电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另一个是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规定。这两个规定,对于从根本上解除大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担心,进而保障和促进信息消费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三方面是要保护消费者个人权益。包括依法加强对网络交易行为、网络上交易的信息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加强企业的诚信制度建设,引导企业更加诚信经营。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诚信经营特别重要,它不仅关系到涉及的个别企业,也关系到整个市场的诚信。没有市场,整个产业就发展不起来,影响到的是企业界全体、整体,所以企业界应该共同来维护信息消费市场的诚信度,这是对每一个企业自身利益的最好保护。还有一点就是要加强行业自律,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来源:中国电子报、电子信息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