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挖掘企业数据资源的巨大潜力,加速构建以数据为核心驱动力的数字经济体系,国家数据局携手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国务院国资委,近日正式颁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一政策举措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要求,旨在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数据发展与安全的有机统一。
《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核心路径,强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的重要性,旨在通过充分发挥企业在数据资源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分类施策,促进企业数据资源的高效开发与利用。此举不仅旨在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还致力于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强大动力,为培育新型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而言,《指导意见》围绕五大核心领域展开部署:一是建立健全企业数据权益保障机制,确保企业在数据资源开发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二是着力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鼓励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三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数据驱动,加速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四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利用数据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济整体效能;五是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创造良好生态。
未来,国家数据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政策协同与保障措施,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紧密结合各自领域特点,高效推进企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确保《指导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能够高质量落地实施,共同开启我国数字经济新篇章。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构建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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